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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當時我四年級,「小甜甜」這部卡通正盛行,學校對面的文具店在賣一種小筆記本,封面印有著蓬鬆捲曲的金髮、湛藍大眼睛佔臉部比例三分之一的小甜甜,一本二塊錢。

站在櫃臺前看了好多次,終於,我和妹妹湊了五塊錢,在上學前走進這家文具店。店裡面擠滿了買東西的小朋友,大家爭著把錢給老闆,希望錢給的快,可以早點拿到想要的東西。妹妹才一年級,擠不進去。我在人群中奮力的把五塊錢塞給老闆,但老闆拿了錢之後似乎忘了我的存在。我便自己從櫃臺上拿了兩本小甜甜筆記本,再大聲向老闆說:「找我一塊錢。」老闆這時像才彷彿第一次看見我,說:「你拿了東西還沒給錢。」我說:「我給了。」老闆不相信,大聲要我把小本子放回去,我被他很兇的樣子嚇到,便把筆記本放回去。我不死心,要老闆還給我五塊錢,老闆說他從沒收到過我的錢,還說我想偷他的東西。

對面學校鐘聲響了,提醒我們要遲到了,其他小朋友拿了自己買的東西紛紛離開。在一旁的妹妹看到我買不到小本子,錢也拿不回來,急哭了。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,想到心中的委屈,便跟著妹妹站在文具店門口大哭,老闆也不理會我們,只說:「偷了東西還敢哭。」哭了好一陣子,累了,又怕遲到挨老師罵,只好擦乾眼淚,帶著妹妹離開。

我跟那個文具店的小老闆同班,他並不知道這件事。一直到了六年級,我們還是同班,終於有一次我鼓起勇氣跟他提這件事。「五塊錢?!小事情。」他說。隔天,他還給我五塊錢,這並沒有讓我比較快樂。

又過了好久,我成了一個小學老師,常有機會跟他們買東西。老闆已經忘記我,也忘記那件事了,我不再是那個他心目中偷東西的小孩。每次到他的店裡,他總是很有禮貌,鞠躬哈腰,對我說:「老師好….這年頭生意難做,還是當老師最好。」

買完東西,站在當初嚎啕大哭的地方,事隔二十來年了,你知道,那種感覺…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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