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多年的大學死黨聚會,總是有是有講不完的話,五個同學中,只有兩個結婚;兩個結婚的同學中只有一個生了baby,達成率很低。
傍晚時分,大家揮手再見。阿麗、我和阿姿,又鑽進一家位於小巷弄裡的麵店續攤,那湯和麵實在太棒了,胃啊胃,今天真幸福!其間,阿麗的老公來電,吃完晚餐後,剛好載阿麗回家。
剩下我和阿姿了,我問阿姿要不要跟我去買CD,阿姿爽快的答應了,找了兩家店,買到了有點冷門的CD,我們一起逛捷運地下街,順便搭火車回家。
此時,晚風習習,與老友大啖美食後,鼓腹而遊。我很無聊的問阿姿:「你會不會幸福到覺得有點罪惡感,別人在我們這年紀可都還要忙著照顧家庭,我們卻在悠閒逛大街。」阿姿答的倒是乾脆:「不會。」
我再追問:「可是,一想到那個有關蝴蝶與螞蟻的故事,就有點擔心。」「什麼蝴蝶與螞蟻的故事?」阿姿問。「就是春天的時候阿,蝴蝶整天飛舞,在花間嬉戲;螞蟻卻很努力的搬運食物到洞穴裡儲藏,蝴蝶笑螞蟻不懂把握美好的春光,螞蟻也不吭聲,只是繼續的搬運食物。」我說。阿姿拍了拍我的頭:「我聽過這個故事,但主角是蟋蟀。」我說:「反正意思一樣啦!結果就是到了冬天,螞蟻躲在洞穴裡吃著自己儲藏的糧食,蝴蝶找不到食物,就凍死了。我們會不會太不認真了?老了,沒先生、沒小孩、沒人陪?」阿姿看著我說:「可是我已經當過很久的螞蟻了。我也一直努力工作,不敢玩、不敢買衣服,連談戀愛也談得刻苦耐勞,但還是不行。夠了。」
也對,過去阿姿前男友的媽媽一直反對他們的戀情(因為阿姿無法同意婚後不與娘家有任何金錢往來,同時要把所有薪水匯入婆婆的帳戶),她緊緊扣住兒子的薪水,他們只能在公園約會、吃路邊攤。最後在母親的壓力下,他們終於分手。前幾天阿姿和前男友通電話才知道:男友的媽媽催著兒子相親,還給兒子辦了金卡,交女朋友的費用都可以報公帳。男友很「誠實」的說他如何帶新女友上館子、組裝電腦送給她…
「那…妳想我有沒有當過螞蟻?」我問。阿姿安慰我:「有啊!你以前工作好忙,連生病都不敢請假,找妳出來玩也沒空,妳忘了?」「對喔!」想起過去的努力,覺得有點驕傲。
是啊!當夠了螞蟻,換個角色也不錯。也想照著一般人按部就班的走,只是有些事並不是努力就有收穫的,也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在適當的時機遇到適當的人。於是,兩隻曾經是螞蟻的蝴蝶翩然悠遊於捷運地下街…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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